如何应对与解决问题?

法律援助

    离婚协议是夫妻自愿离婚的基本条件,包括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和子女抚养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没有冷静期的离婚方式是合法的,可以通过登记离婚或诉讼离婚来解决。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法院通常会准予离婚判决,即使被告不同意。离婚协议的签订和离婚登记是离婚的关键步骤。
    法律分析
    如果夫妻中的一方不忠诚,通常意味着他们的关系已经破裂。如果此时提出离婚诉讼,即使被告不同意,当原告坚持离婚时,法院通常会做出离婚判决。由于不忠诚离婚,原则上不会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如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他们应该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他们在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上的协议。
    一、协议离婚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协议离婚的基本条件如下:
    1、夫妻双方应书面签订离婚协议书,并且就财产分割方式、债务的承担方式、子女的抚养问题协商一致。
    2、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3、夫妻双方均同意解除夫妻关系。
    4、双方必须是完全的民事法律行为能力人。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没有冷静期的离婚是否合法
    没有冷静期的离婚是合法的,没有冷静期之前离婚的方式有:
    1、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
    2、诉讼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归属等问题。
    《民法典》对于离婚的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结语
    夫妻离婚应当遵循法律规定,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就财产分割方式、债务的承担方式、子女的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感情确已破裂,夫妻双方应主动提出离婚诉讼。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应充分沟通,尽量协商处理财产和债务问题,并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载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