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种不安全心里因素

法律援助

    十大不安全心理因素具体是:
    1、投机心理。有时为了抢工期、赶任务、图省事、怕麻烦,工作中省略了一些必要的安全措施,把简化作业程序当作赶工期、抢任务的理由,耍小聪明,投机取巧,施工中违反作业标准司空见惯,结果往往弄巧成拙,由此引发的事故已不鲜见;
    2、侥幸心理。明知违章或此项工作不安全,但是心存侥幸,觉得偶尔违章作业未必就一定会出事故。认为违章作业被抓住了算自己倒霉,没有被发现算幸运,这种事故案例不在少数;
    3、 疲惫心理。经常加班加点,过于频繁的轮班劳动造成过度劳累,或受某种刺激,体力、智力和情绪处于压抑状态,思想不集中,反映迟钝,使人的警觉能力下降,导致身体上的疲劳和心理上的疲惫,对工作产生厌倦情绪,心不在焉,从而引发人为的工作失误,增加事故发生的几率;
    4、自满心理。总认为自己有经验,有能力防止事故发生,骄傲自满,目无章法,听不进不同意见,认为只要业务水平高,安全措施可有可无,低估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5、马虎心理。对本职工作的业务知识不感兴趣,抱着大概会干就行了,知道太多也没什么大用的心态,满足于工作的现状和已有的经验,不思进取,会而不精;学习浅尝即止,只是应付考试,对所学的内容不求甚解,会考不会干,因而造成在现实生产中对规章制度不理解、不掌握,岗位技能不高,应变能力不强,不按标准化作业,办事不认真,粗枝大叶,做事丢三拉四;
    6、麻痹心理。对待作业或操作,不去分析可能出现的危险和造成的后果,麻痹大意,认为过去这么做了没有出事,因而对危险分析不足;
    7、 浮躁心理。部分年轻职工对本职工作没兴趣,认为干好干坏都一样,干得不好或许还可以换到另一个工作岗位,因而在工作中始终提不起精神,心态不平衡,轻率、急躁,不按科学程序办事;
    8、懒散心理。在一个工作岗位干得太久了,思想上不知不觉就会产生一种无所谓的心理,养成了一种行动散漫、懒惰的不良习性,不按制度办事,我行我素;
    9、 盲从心理。办事没有主见,人云亦云,特别是发生在老工人和领导者身上的习惯性违章行为,会对周围的人造成潜移默化的消极影响,产生盲从心理;
    10、逆反心理。一些领导干部由于工作方式不当或处事不公,挫伤职工的积极性;职工对领导或工作负责人不满意、不服气、闹别扭,或是认为“标准”与“措施”太繁琐、太束缚人,从而产生消极抵触情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
    针对普通人群心理健康服务方面的保障内容不够全面和细致,比如对心理咨询师和心理治疗师的准入条件方面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对推行心理健康服务水平的提升缺乏细致的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