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立户口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援助

    单独立户需要证件和材料如下:
    1、申请人书面报告。
    2《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3、个人《房产证》;
    4、或单位《房产证》;
    5、新家庭成员的名单;
    6、属结婚的分户的,提供《结婚证》;《结婚证》遗失的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
    7、属离婚的分户的,提供《离婚证》或权威有效证明;
    8、办理流程,由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申请。
    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户籍,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
    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一系列问题。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一家同居一处,因工作、结婚,经济独立,无法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6、家中有其他无法在一起生产生活的情况。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