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献血者有啥奖励
法律援助献血,国内一般理解为无偿献血,是指献血者捐献全血、血浆或血液成分,通常情况下献血者不收取任何报酬,采供血机构向献血者赠送低价值的纪念品的过程。
国家对无偿献血的奖励有两方面:
第一,是用血报销,现在已经完成省内异地用血报销的开展工作。所谓省内异地用血报销,就是在同一个省,不同地区,只要用血,在当地血站拿着本人异地献血证,相关部门给予相关报销血液费用。同时,给家人报销等量用血的费用。但具体每个省的规定不尽相同。
第二,是精神奖励,是指无偿献血奉献奖。国家每两年开展一次无偿献血奉献奖登记,上报,评选工作。目前前段刚结束的是2012到2013年度。国家规定,无偿献血达到40次,30次,20次,就可以申报无偿献血国家级的金奖,银奖,铜奖。全血200毫升算一次。血小板一个治疗单位算一次。申报有两种方式,血站代献血者申报或者自行拿着本人在本地的献血证,身份证去血站相关部门申报。
一、成都市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立案标准是如何的
现行刑法对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立案的规定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感染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或者其他经血液传播的病原微生物的;
2、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重度贫血、造血功能障碍或者其他器官组织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身体严重危害等情形的。
3、其他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情形。
二、学校强制献血违法吗?
学校强制献血属于违法行为。献血制度是在确保献血者身体健康的前提下,提倡自愿献血。强迫学生无偿献血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权。血站对献血者必须免费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身体状况不符合献血条件的,血站应当向其说明情况,不得采集血液,献血者的身体健康条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第六条无偿献血奉献奖,用以奖励多次自愿无偿献血者。其奖项和获奖标准为:
(一)铜奖,自愿无偿献血达20次以上的献血者;
(二)银奖,自愿无偿献血达30次以上的献血者;
(三)金奖,自愿无偿献血达40次以上的献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