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浆是国家行为吗

法律援助

    献血浆不是国家行为。献血指的是无偿献血,用于临床医疗,也就是输给患者,是由各地血站负责实施,属于国家行政事业单位,主要是为了保障供血和血液安全。所谓的献血浆实际上是供浆,也就是提供血浆给单采浆站,用于血液制品生产,属于一种生产原料。单采浆站都设在贫困地区,考虑的就是解决当地一些贫困人群的生活。为了血液安全,供浆员不能参加无偿献血。
    法律依据:《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
    单采血浆站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隐瞒、阻碍、拒绝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检查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资料的;
    (二)对供血浆者未履行事先告知义务,未经供血浆者同意开展特殊免疫的;
    (三)未按照规定建立供血浆者档案管理及屏蔽、淘汰制度的;
    (四)未按照规定制订各项工作制度或者不落实的;
    (五)工作人员未取得相关岗位执业资格或者未经执业注册从事采供血浆工作的;
    (六)不按照规定记录或者保存工作记录的;
    (七)未按照规定保存血浆标本的。
    献血浆为什么有误工费
    1、献血浆可以拯救他人的生命。然而,社会上仍有许多人既不献全血也不献血浆,因此,献血浆者无疑是对社会做出贡献的少数爱心人士;
    2、献血浆要耗费更多的私人时间和交通费用。献全血只需要5-10分钟,而献血浆超过30分钟;采集全血的时候,采血车可以很方便地开到献血者身边,而献血浆就麻烦多了。为保障献血浆者安全,对采血浆站的场地、设备、技术和人员有更加严格苛刻的要求,捐献血浆者必须自行前往采血浆站才捐献血浆,在交通上花费更多的时间和费用;
    3、献血浆要求长期固定捐献。为了最大程度上保障血液制品安全,血液制品必须执行严格的“原料血浆检疫期管理制度”,使采集到的血浆安全度过病毒窗口期,避免那些受到病毒污染的血浆流入生产环节。因此,如果一个人像献全血那样一年或一生只献1、2次血浆,这样的血浆无法投入生产,也就根本救不了任何人的命,献血浆就失去了应有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