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后用血政策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一、参加无偿献血的公民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可免费使用三倍献血量的血液,并优先用血;二、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父母、子女)临床用血时自献血三个月后至五年内,可免费使用无偿献血的等量血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第十四条 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享受用血费用减免的优惠待遇。用血费用的报销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的累计报销用血量按献血量血费的5倍计算,5年后的累计报销用血费用按献血量等量计算;
    (二)无偿献血累计满1000毫升以上的,终生享受无限量用血费用报销待遇; 流程如下:先到医院把用血的钱交了,然后到院办公室开证明,然后找到医生签字,拿上你的身份证办理。
    (三)献血后复检不合格的,其累计报销用血费用按献血量血费等量计算;
    (四)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其累计报销用血费用按献血者献血量血费等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