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足球的国家政策 -法律知识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
国家在对足球方面的政策在不断改变,在2015年3月份,国家出台了《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这不仅是中国足球改革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同时也是中国体育史上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方案》以总体要求、主要目标为大方向,通过对管理机构重新设计、职业俱乐部建设、完善竞赛体系、校园足球、社会足球、人才培养、国家队建设、场地建设管理、完善投入机制等涉及足球领域的各个层面的具体部署,为中国足球今后的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
第三十一条 精心打造国家队。发挥制度优势,强化组织领导,增强国家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弘扬中华体育精神,打造技艺精湛、作风顽强、能打硬仗、为国争光的国家足球队,以优异表现振奋人民群众信心、激发青少年热情、促进全国足球发展。加大改革力度,形成符合球员身心特征和当代足球发展趋势的技术路线,稳步提升国家队水平。
第三十二条 完善队员选拔机制。坚持立足当前、着眼接续,坚持技术和作风并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优先选拔为国效力愿望强烈、意志品质一流的优秀球员进入国家队。国家队球员从各职业俱乐部征调,通过动态选拔机制,使任何时候组建的国家队都能成为当时参赛状态、技战术能力、协作配合最好的团队。加强国家队后备人才储备,完善青少年足球人才发现与选拔机制,对拔尖青少年球员建立数据库并长期跟踪,动态调整备选队员名单。
第三十三条 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加强对国家队经费投入、奖励政策、基地建设、后勤服务、情报信息等方面的保障,提高服务水平。新建2个国家足球训练基地,满足国家队不同季节的比赛和训练需要。聘请境内外高水平专业人才,深入开展足球理论、技战术、医疗康复、团队管理等研究,发挥科研对国家队的指导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