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团支部和团支部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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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分析:流动团员团支部是团支部的组成部分。团支部一般包括一个单位里的所有团员,包括流动团员。所谓的流动团员团支部,也可以叫临时团支部,一般是指一个单位,有团员常年不在本单位工作,而是驻外工作,无法参加本单位的团的活动和组织生活。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五条 坚持青年在哪里、团组织就建在哪里,团支部设置形式应当从实际出发,可以不完全与党组织和行政建制对应。适应街道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和领域的特点,适应团员、青年流动和分布聚集的特点,灵活设置团支部。规模较大、跨地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商务楼宇、行业组织、居住区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团支部。团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团支部。为期6个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团支部。流动团员较多,工作地或者居住地相对固定集中,应当由流出地团组织商流入地团组织,将流动团员纳入流入地团支部管理,或依托园区、商会、行业组织、驻外地办事机构等成立流动团员团支部。在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从业青年、新媒体从业青年、自由职业者、留学归国青年等新兴领域青年中,积极探索依托企业、社会组织、行组织、“青年之家”、网络等载体成立团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