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退保流程

法律援助

    如果不小心误投了保险产品,那么也没有关系,只需按照保险公司规定的保险退保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即可退保,当然,会遭受一定的经济损失,所以退保前要三思。一般来说,办理保险退保大致包括提交退保申请、根据自己的保险退保情况准备退保材料、办理退保手续这几大主要步骤。
    第一步:提交退保申请
    退保人应领取并如实填写退保申请单,说明退保的原因和从什么时间开始退保,签上字或盖上章,家申请单递交给保险公司的业务管理部门。
    第二步:准备退保材料
    退保人应开始准备保险公司规定的退保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保单等。但是犹豫期退保和犹豫期后退保所需的资料有一点差异,下文将继续为大介绍。
    第三步:办理退保手续
    退保人携带退保材料前往保险公司柜台办理相关退保手续,并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填写相关资料完成办理。一定审核通过,即可领取退保金。
    需要提醒大家是,在申请保险退保时,最好先登陆到所投保险产品保险公司的官网上查看退保注意事项,或拨打保险公司的电话咨询一下自己的情况能不能办理退保,因为并不是所有情况都能办理退保的。据了解,为了维护保险公司或被保者的利益,在下列条件下,投保者或被保者不能办理退保手续:
    1、已发生伤残医疗赔付的保单;
    2、已到生存领取期的保单(投保者已完成缴费义务,避免投保者为了自己的利益,损害被保险人的利益)。
    因此,提前向保险公司咨询,可以省不少不必要的来回奔波。
    一、退保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般情况下,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通常领取过保险金的保单,就不得申请退保了。退保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退保申请书。
    2.投保人的身份证明,如果是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提供投保人的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
    3.有效力的保险合同。
    二、退保为何不是全额退款
    我国《保险法》规定了保险人和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的具体情形。一是保险人解除合同的情形。《保险法》第53条规定投保人申报的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第58条规定合同效力中止,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2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第64条规定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第65条规定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第66条规定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已交足二年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二是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情形。《保险法》第68条规定投保人解除合同,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自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30日内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未交足2年的,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对保险合同的解除原则上投保人有随时解除权,对保险人的解除权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情形才能解除。从以上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投保人只要退保或者保险人解除合同,所交保险费就不可能全额退回,未交足2年的,要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交足2年的,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也不可能是全额保费。即使交够保险期间10年、20年的,也不可能退回全额保费。因为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低于保险费,这就是法律条文中的现金价值称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