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诺克犯规扣分细则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
    (1)如选手尚未打一击球时就犯规了,则其轮次立即结束。同时裁判员应宣布处罚。 (2)如果击球运动员已经打出了一击球,裁判员应当等待,直到该一击球结束后再宣布处罚。 (3)如在下一击球开始之前,一次犯规,裁判员没有做出裁决,对手也没有提出异议,这次犯规被视为宽赦。 (4)任何放置错了的彩球,应保持原地不动。只有再被击落或出界后再将其正确放置。 (5)允许犯规者获得犯规前的所有得分。 (6)对手将在主球停顿下来的地方开始下一击球。如主球出界,对手将获得手中球。 (7)如同时发生多种犯规行为,应按其中罚分最高的分值处理。 (8)如选手犯规,他将: a)根据规定受到处罚。 b)如对手提出要求,必须继续击球。 选手犯规,应受到 4分的处罚,除非在下述(1)至(4)款中指出了有更高的分值时,处罚为: (1)处罚为活球分值的情况: a)击球时杆头触动主球一次以上 b)双脚离地 c)未按击球顺序击球 d)开球时主球未放在D区内 e)空杆 f)主球落袋 g)利用自由球做成障碍球 h)跳球 i)使用不标准球杆 (2)下列犯规行为,应判罚有关活球的最高分值: a)未等所有球停稳就击球; b)未等裁判员放置好彩球就击球; c)使非活球入袋 d)主球首先击打到非活球 e)推杆 f)触碰了一个局中球,但球杆杆头触碰主球以便完成一击球的情况除外。 g)击球出界 h)双击,按两球的最高分值处罚(两只红球或一只自由球与一个活球除外) (3)下列行为应判罚7分: a)使用界外球以达到任何目的。 b)使用任何物体进行测量间距或距离 c)连续击打红球,或击打红球后又连续击打自由球; d)用白色球以外的任何球做主球; e)未能根据裁判员的要求指出目标球 f)击红球入袋后,尚未指定彩球就犯规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