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委对返京学生的要求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在京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学校师生员工,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管理措施,待所在区域降为低风险地区后再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在京外低风险地区:尽快返京,在京满14天后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在京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为所在区)及14天内有该区域旅居史:暂不返京。待所在区域降为低风险地区后可以返京,但需持登机登车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京后实施14天健康监测,在抵京当日及满7天时进行核酸检测;健康监测期满后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在京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域内其他县(市、区、旗,直辖市为所在区):可以返京,但需持登机登车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京后实施14天健康监测,在抵京当日及满7天时进行核酸检测;健康监测期满后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体系。
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