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品国标检测标准
法律援助纺织品国家标准基本分为两类,一类是产品标准-即针对产品具体品种的不同指定的标准,如衬衫,西服大衣,棉针织内衣等;另一类是方法标准-即各种检测的具体操作方法,如耐光色牢度,甲醛,pH值测定等。
国家对纺织品的基本安全要求——GB18401-2010,这个是所有纺织品最基本的测试标准,包括:甲醛含量,pH值,异味,可分解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对于儿童纺织品还需加测耐唾液色牢度)
国标干湿摩擦牢度为9级。
干湿磨牢度是用于印染类在标准光源条件下对颜色进行视觉评价。包括各类有色纺织品的耐洗色牢度、耐干洗性能试验和用于各类有色纺织品的耐干、湿摩擦色牢度等。
耐摩擦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是分别在干、湿状态进行摩擦色牢度检验,并对照标准色卡得出色牢度等级。沾色从1到5之间共分出9个等级,即: 1、1-2、2、2-3、3、3-4、4、4-5、5,以5级最好,1级最差。
在进行湿摩擦试验时:
对于化学纤维(均属于拒水性纤维),棉摩擦布上的水分会起到润湿剂的作用,减小织物表面的摩擦阻力,织物测得的耐湿摩擦结果会优于耐干摩擦的结果。
对于天然纤维(大部分属于亲水性纤维),棉摩擦布上水分的存在会使亲水性纤维吸水膨胀,增加织物表面的摩擦阻力,织物测得的耐湿摩擦结果会低于耐干摩擦的结果。
2纺织品国家标准B级
ABC是服装安全性能依据的是纺织品甲醛限量的国家标准。纺织品分为A、B、C三类,A类为婴幼儿服装,其甲醛含量不得大于20毫克每公斤。
B类为直接接触皮肤类服装,其甲醛含量不得大于75毫克每公斤。
C类为非直接接触皮肤类服装,其甲醛含量不得大于300毫克每公斤。
3.纺织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纯棉:含棉量为100%的衣物或者用品。
依据国家标准GB/T 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中6.1规定:仅有一种纤维组分的产品,再纤维名称的前面或后面加"100%",或在纤维名称的前面加"纯"或"全"表示;7.1规定:产品或产品的某一部分完全由一种纤维组成时,用"100%”、"纯"或"全"表示纤维含量,纤维含量允差为O。
4.纺织品的国家标准有哪些
纺织品的"克重"是指在一个标准的计量单位项下,以克的重量单位的多少为计量标准。例如1平方米的针织布的克重是200克,表示为: 200g/m2等等。是一个重量单位。
由于针织布是以起圈方式织造的,所以布的质地很难以纱支、紧密度等等来说明,唯有克重是最容易掌握也最合理的标准。所以针织布广泛采用的是以克重为标准的计量方式。
5.纺织品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
GOTS代表全球有机纺织品标准,自2006年推出以来,它为加工有机纤维设定了全球最高标准。这项全面的标准涵盖了整个纺织链—一从可持续、合乎道德的有机植物的种植与收获,到生态友好,对社会负责的产品制造与生产。
GOTS认证被世界所有主要市场中认可和接受,因此,无论在哪里生产和制造有机服装和相关配件,这项认证都可以确保所有通过认证的产品都严格遵循相同的标准。
GOTS (Global Organic Textile Standard)作为天然有机纤维检测的国际公认标准,确保第三方认证纺织品的有机属性,并具有从纤维的种植或养殖到成品的完全可追溯性。
标准在此次修订中变得更为严格,新增GMO转基因测试要求。新发布的用于棉花转基因筛选的测试规程ISO/ IWA 32是公认的转基因生物筛选方法,用以验证棉花使用的是非转基因种子,分析涵盖了:
·棉籽、棉叶、籽棉(在轧花之前既包含种子又包含纤维的原棉)
·棉绒(经过轧花过程的原纤维)
·胚纱、胚布
·经加工的纱线、面料
6.纺织品国家标准文档
纺织标准按批准机构的级别分为企业标准(或事业标准)、专业标准、部标准、国家标准、区域标准、国际标准等。
①企业标准(或事业标准),是由企业(或事业)或其上级批准发布的适用于企业(或事业)内部的标准。
②专业标准是根据专业范围统一的需要,由专业主管机构或专业标准化机构批准发布的标准。
③部标准是由纺织工业部批准发布的标准。
④国家标准是由被承认的国家标准化组织(官方的或被授权的非官方或半官方的)批准发布的标准。
⑤区域标准是由世界某一区域标准化团体通过的标准。
⑥国际标准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通过的标准,也包括参与标准化活动的国际团体通过的标准,其目的是便于成员国之间进行贸易和情报交流。
中国、苏联和东欧国家纺织标准有国家标准、专业标准(部标准)、企业标准三级;欧美和日本等国,纺织标准─般分为二级,即国家标准和公司标准(即企业标准)_在日本还有一些称团体标准,即专业标准的。
7.纺织品国家标准指导文件
阻燃纺织品的测试方法:阻燃纺织品的测试标准:
a、HB: UL94标准中最低的阻燃等级。要求对于3到13毫米厚的样品,燃烧速度小于40毫米每分钟;小于3毫米厚的样品,燃烧速度小于70毫米每分钟;或者在100毫米的标志前熄灭。
b、V-2:对样品进行两次10秒的燃烧测试后,火焰在60秒内熄灭。可以有燃烧物掉下。
c、V-1:对样品进行两次10秒的燃烧测试后,火焰在60秒内熄灭。不能有燃烧物掉下。
d、V-0:对样品进行两次10秒的燃烧测试后,火焰在30秒内熄灭。不能有燃烧物掉下。影响阻燃纺织品的测试的因素:点火源的形式;施加火源的时间;阻燃布与火源的位置。
8.纺织品国家标准目录
纺织品吸湿排汗性能的测试标准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吸湿排汗功能之吸湿性能能的测试,检测标准为美国AATCC79;
二是吸湿排汗功能之传导性能的测试,检测标准为日本的JISL10968.26、JISL10188.36和JISL1907;
三是吸湿排汗功能之蒸发即透湿性能的测试,检测标准为英国的BS7209、美国的ASTME96和日本的JISL1099。
纺织品吸湿排汗功能之吸湿性的测定:以水滴从固定高度处滴落到平坦的测试样表面上,测量水滴被试样吸收时所需要的时间,通常以秒为单位。水滴被吸收的时间越短,则表示样品的吸湿效果越好。此测定方法的对应标准有美国的AATCC79。
纺织品吸湿排汗功能之传导性能的测试:又叫爬升高度测试,测试样品分经纬向取样,垂直悬挂使试样下端浸入水中,放置一定时间后,记录试样因毛细管作用所产生水线爬升的高度,藉此即可比较传导性能的好坏。在相同的时间内,爬升越高,即表示试样对湿度的传导性能越好。国际上采用比较多的对应标准有日本的JISL10968.26、JISL10188.36和JISL1907。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十条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项目提出、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对外通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拟制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是否符合前款规定进行立项审查,对符合前款规定的予以立项。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决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可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立项的,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批准发布或者授权批准发布。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强制性标准的制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对满足基础通用、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对各有关行业起引领作用等需要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
推荐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对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
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