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任命遗产管理人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一、如何任命遗产管理人
    遗产管理人的确定因继承方式的不同而不同:
    (1)遗嘱继承发生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订立遗嘱的自然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指定遗嘱执行人的,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遗嘱执行人未指定的,遗产管理人的生产方式与法定继承相同;
    (2)法定继承发生时,继承人应当及时选择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选择的,继承人应当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担任遗产管理人;
    (3)既有遗嘱又有法定继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百四十五条没有明确规定。我们理解,在这种情况下,遗产管理人的确定也应该首先判断是否有遗嘱执行人。如果有,遗嘱执行人是遗产管理人;如果没有,则按(2)的方式确定。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二、遗产管理人存在争议如何解决
    确定遗产管理人存在争议的解决方案:
    1、遗嘱继承发生时,订立遗嘱的自然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指定遗嘱执行人的,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遗嘱执行人未指定的,遗产管理人的生产方式与法定继承相同;
    2、发生法定继承时,继承人应当及时选择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选择的,继承人应当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作为遗产管理人;
    3、既有遗嘱继承又有法定继承的,遗产管理人的确定也应该首先判断是否有遗嘱执行人。如果有,遗嘱执行人是遗产管理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