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基础设施是什么时候改善的?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2011年12月2日,临夏至合作高速公路开工建设,“引洮入潭”“引洮济合”等项目相继开工建设,甘南州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事业等方面的项目建设步伐不断加快。明确了甘南州境内国省干线公路实现高等级化,对外运输主要通道公路实现高速化,力争到2020年,基本形成公路、铁路、航空和水运等运输方式衔接通畅、结构合理、能力匹配、服务优质的藏区综合交通运输网络体系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具体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