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熟的市场经济具有哪些特征
法律援助市场经济有哪些特征:
(1)企业经营自主化。所有企业都具有进行商品生产经营所应拥有的全部权力,基于自身利益进行独立的经营决策和市场选择,自主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2)经济关系市场化。一切经济活动都是直接或间接地处于市场关系之中,所有的劳动产品和生产要素都通过市场加以配置,市场机制是推动生产要素流动和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的基本的运行机制。
(3)竞争的平等、公开化。所有的市场参与者在市场进入和从事交易上,机会和地位是平等的,任何一方不享有任何行政的、宗法的特权。成本与效率原则迫使参与竞争的各方设法提高对资源的利用效率,从而达到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4)宏观调控间接化。政府部门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和经营,而间接通过经济手段和财政、金融等政策调节,营造一定的市场环境来引导、规制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活动。
(5)经济活动的法制化。将所有经济活动纳入科学而完善的法规体系中,使管理部门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评价、控制与协调各类经济活动,从而将整个经济运行建立在健全而科学的法制基础上。
(6)经济生活的开放化。市场经济活动的各种有机体和因素,包括各种性质的经济组织和价格、供求关系、利率等都面对国内外市场开放,以利各种资源、信息的交流,促进经济活跃、有序、协调、高效率地发展。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
第一条 为了建立和完善全国统一、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禁止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地区封锁行为,破除地方保护,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 禁止各种形式的地区封锁行为。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以任何方式阻挠、干预外地产品或者工程建设类服务(以下简称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或者对阻挠、干预外地产品或者服务进入本地市场的行为纵容、包庇,限制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