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物价值与所担保债权数额的关系是如何的
法律援助担保债权不能超过抵押物价值,超出部分可二次抵押。若折价拍卖所得不足偿还债务,债务人负责清偿。抵押物价值与担保债权数额的关系为,担保债权的数额不得大于抵押物的价值。若抵押物的价值超出担保数额,抵押人可进行二次抵押。如果最终抵押物在折价拍卖后所得款项不足以偿还债权人的债务,则未偿还的债务将由债务人承担。《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