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是在抵押物价值范围内进行担保吗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一、抵押担保是在抵押物价值范围内进行担保吗?
    (一)下列物品可以作为个人住房贷款的抵押物: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3、贷款银行认可的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财产。
    (二)下列有价证券可作为个人住房贷款的质押物:
    1、凭证式国库券
    2、国家重点建筑债券
    3、金融债券
    4、AAA级企业债券
    5、存单等有价证券
    二、如何申请抵押贷款
    (一)贷款人申请;
    借款人到贷款银行填报《个人住房借款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①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②购买住房的合同意向书或其他证明文件;③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家庭稳定经济收人证明;④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证明。
    (二)贷款银行审查;
    贷款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及其他各项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出具贷款承诺书,并与借款人签订抵押合同。
    (三)借款人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
    借款人凭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书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并请售房单位在房产收押合同上签章。
    (四)借款人办理抵押房屋的保险;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到贷款银行指定的保险机构办理抵押房屋的保险。
    (五)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抵押合同、收押合同及保险单,与第三方(法人)担保人一起到贷款银行签订《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在30日内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登记,当事人要求公证的,可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
    (六)贷款银行划款;
    贷款银行将贷款以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中指定的售房单位在贷款银行的存款帐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四百一十三条【抵押财产变价后的处理】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