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恋爱期间怎么判定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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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分析:恋爱期间对赠与的判定:只要恋爱双方当事人自愿赠与的,其赠与之后,赠与的物品属于受赠人所有。恋爱期间的赠与一般不属于道德、公益的赠与。因此,如果赠与的财产没有公证或者登记,那么赠与一方可以要求返还。
    一、赠与合同撤销的注意事项都有什么
    赠与的撤销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两种。
    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条件为:
    其一,赠与财产的权利还未转移。赠与动产的,动产还未交付;部分交付的,仅能对未交付的部分行使撤销权。赠与不动产的,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其二,不属于救灾、扶贫社会公益、道德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因此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因此赠与合同会有这样一项规定:“本赠与合同经公证之后不可撤销。”
    二、婚前彩礼钱婚后多少年离婚返还
    有以下情形的,婚前彩礼钱婚后无论几年离婚都应当返还: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给付彩礼方,因为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
    彩礼钱不返还范围具体如下:
    1、共同花费。一方收到彩礼后,往往会拿出部分用于共同花销,如为办婚礼宴请宾客,送礼以及平时的吃喝玩乐等,在计算返还数额时都应当从中剔除;
    2、属于赠与性质的财物。在恋爱中,男女双方为表情意,通常会赠与对方定情物、信物等,这些是一方自愿赌与另一方的,与有无结婚目的无关,对于该类财物,赠与方不得要求返还。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