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浏览不良网站会被网警抓吗
法律援助浏览不良网站不会被网警抓的。
如果只是自行观看,没有进行传播,不会构成犯罪。对不良网站上的内容进行传播、转发的,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构成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查阅淫秽信息属于违法行为,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五条,可能会受到公安机关警告,但是并不会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更不会被警察限制人身自由。
网站类型
一、建黄色网站“招嫖”
通过建设黄色网站进行“招嫖”,将卖淫女的照片和联系电话在网站上公布,介绍卖淫女从事卖淫活动,从中收取高额介绍费。
二、通过网络诈骗“买黄”者
不法分子谎称可以提供色情物品,引诱“买黄”者注册,然后通过骗取银行卡号密码、发送收费短信等手段诈骗网民钱财。
三、提供色情电影、图片供人下载牟利在色情网站犯罪当中,最为普遍的就是在网站上传色情电影、图片供人下载,以此提高网站的点击率。也有不法分子利用色情网站中转,将黄色光盘、淫秽图书等色情物品通过网络进行贩卖敛财。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八条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的;
(二)组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的;
(三)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
明知他人从事前款活动,为其提供条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