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处理港澳通行证的地方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
    珠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管理支队接待大厅、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南溪派出所受理点、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分局南屏派出所受理点、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分局吉大派出所受理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出入境出境管理法》 第三条 外国人入境、出境、过境,必须从对外国人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口岸通行,接受边防检查机关的检查。外国的交通工具入境、出境,必须从对外国人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口岸通行,接受边防检查机关的检查和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