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奥会志愿者申请理由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
    1. 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自愿为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提供志愿服务,接受北京冬奥组委的工作指导和管理;2.截至2022年1月1日 年满18周岁(即2004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具备开展志愿服务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健康素质;3.具备志愿服务岗位所需要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4.能使用 汉语或英语进行交流;5.能认真参加赛前培训,并为北京冬奥会或冬残奥会赛时运行提供满足需要的志愿服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同等情况下可被优先录用:1 .能够参与“相约北京”系列冬季体育赛事志愿服务;2.能够同时为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提供赛时志愿服务;3.具备一定专业知识与技能,包括但不限于:口笔译服务、医疗服务、驾驶服务、信息技术保障等;4.其他赛时运行保障所急需紧缺的人员。
    法律依据:
    《志愿服务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发展志愿服务事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的志愿服务以及与志愿服务有关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