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慢病报销最新政策有什么?

法律援助

    报销标准:1、报销药品:山西省居民患有慢性病的,可以报销按照国家规定的报销标准报销其购买的药品费用,最高报销比例为90%。2、报销诊疗费用:山西省居民患有慢性病的,可以报销其发生的诊疗费用,最高报销比例为90%;3、报销护理费用:山西省居民患有慢性病的,可以报销其发生的护理费用,最高报销比例为85%。
    慢性病补助的对象为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包括灵活就业的个体参保人员。 慢性病补助起付标准如下: 1、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0元。 2、一级医院:200元。 3、二级医院:400元。 在起付标准以上、门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50%,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
    报销条件是什么?1、报销药品、诊疗费用、护理费用需要提供有效的医疗保险卡及其他有效证件。2、报销药品、诊疗费用、护理费用需要提供有效的发票。3、报销费用需要按照相关政策标准报销。
    如果是患有2种或2种以上慢性病的,每人每年支付限额增加200元。 患有门诊慢性病的,在住院期间不能同时享受门诊医疗待遇,对于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门诊与住院的医疗费用合并计算。 门诊特殊疾病医疗待遇按住院标准执行,一个参保年度内只计算一次起付线,起付标准按照就诊医院级别标准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