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要求深夜加班,身体受不了,应该怎么办

法律援助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过协商同意,在符合劳动法的前提下可以安排加班,当然劳动者是有权利拒绝加班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加班】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被要求深夜加班身体受不了应该拒绝公司的加班要求,跟公司协商,不要逞能引起不好的反应。
    一、过劳死怎么赔偿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被视为工伤。因此,如果符合这一条件的,会获得工伤保险赔付,由工伤保险基金赔付。工亡赔偿金按照上年度城镇居民年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计算。丧葬费按照统筹地区在岗职工6个月的工资计算。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单位赔偿。
    由于我国目前在立法上仅对加班薪酬进行了规范,而对超负荷劳动引起的过劳死却未作明确规定,对劳动者的保护尚停留在经济层面,还未上升到生命安全的高度。超负荷劳动是过劳死的罪魁祸首,但用人单位却不用为此承担任何法律风险。这种过劳无责加剧了过劳用工的肆无忌惮。因此,我们必须将劳动者的休息权提到更高的保护层面,在立法上为过劳死正名,及时修订《工伤保险条例》,将过劳死纳入工伤范畴之内,从而使过劳职工享受工伤待遇,进而加重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根除用人单位肆意安排劳动者加班的陋习,协调劳资矛盾,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发展。
    二、工作时间突发死亡算不算工伤答疑
    问:李某工作时心脏病突发,当即死在岗位上,但李某与公司签订了一切工伤责任自负的协议,请问这份协议合法吗?李某的情形可以算工伤吗?
    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里的工作时间是广义的工作时间,既包括单位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也包括加班加点的工作时间,还包括工作间隙中的休息时间。工作岗位既包括职工日常的工作岗位,也包括经用人单位指派和安排的其他临时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是指在上班期间职工突发职业病以外的,由于职工自身原因而引起的疾病,包括与工作无关的各类疾病,如心脏病、脑出血、心肌梗塞等。
    本案中,李某虽与公司签订一切工伤责任自负的协议,但该协议明显违法,当属无效协议。我认为,李某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当场死亡,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属于猝死的,可认定为工伤,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