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作品的概述是什么

法律援助

    网络作品,是指在计算机网络上出现的作品。
    因为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应当具备四个条件:
    1、必须是作者自己创作,即具有独创性的作品;
    2、必须是属于文学、艺术或科学领域的作品;
    3、必须以一定的形式或载体表现出来或固定下来的作品;
    4、作品的内容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所以,在计算机网络上出现的、传播的作品符合上述四项条件,就是我们所称的网络作品。
    一、影视侵权属于侵犯著作权吗
    影视侵权也属于侵犯著作权行为的一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著作权所保护的作品,一般是指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例如,文字作品、计算机软件、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电影作品、美术作品等。
    二、活动策划方案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
    书面的活动策划方案受著作权法保护,仅停留在思想层面的策划方案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