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外怎么领结婚证

法律援助

    

法律主观:
    


    不知你们是在国内领取的结婚证还是国外,这有不同的解决办法的,如果是国内领取的,可以选择两种方式 办理离婚手续 。 (一)协议离婚的情形:如果是 双方协议离婚 ,双方应到中国居民常住 户口所在地 的 婚姻登记机关 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中国居民应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二)诉讼离婚的情形: 1、如果双方不回国办理的话,可选择在国外诉讼离婚,但该判决须得到中国法院承认。 2、在中国离婚诉讼的情形: 《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于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 原告住所地 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即与外国人离婚,可向本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由中国人民法院受理,则适用中国法律。境外一方所寄交的诉讼文书须经驻在国或当地的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司法机关认可的其他机构出具的证明,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和审理。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