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领结婚证怎么领

法律援助

    网上不能办理结婚证。需要双方当事人至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双方自愿的
    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所以目前还不支持在网上办理结婚证,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但是新人可以在网上提前预约,到了预约的时间再去进行办理结婚证,特别是针对结婚证办理的高峰期时间阶段,提前预约也可以为新人节省很多时间。
    结婚证办理程序:
    1、当事人必须持相关证件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提出申请。
    2、双方本人到相关单位提出诉求,并按要求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必须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签名或按指印。
    4、相关单位会对双方缴纳的证件进行核查,若满足结婚条件,则给予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