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责任人与管理人区别

法律援助

    消防责任人与管理人区别
    管理人是指在规定的一定范围内,该人既有管理权利,同时又要承担责任。而责任人没有管理权限,只有责任。一般来说负责人应该领导者,而责任人则是工作人员。责任人就是需要承担的人员,一般来说是单位的主管人员。主要是权利与责任的区别,管理人是指在规定的一范围内,该人既有管理权利,同时又要承担责任。而责任人没有管理权限,只有责任。一般来说负责人应该领导者,而责任人则是工作人员。管理人又称“无因管理人”。没有法律上或合同上的义务,是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由人民法院指定的,即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同时指定管理人。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社会单位的‘’第一责任人“,主要承担消防安全工作上的第一责任和事故追究顺序上的第一责任。首先,作为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依照法律或组织章程,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对法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承担行政或刑事责任。其次,按照”责权统一“的法则,独立行使职权的单位也同时具有必须独立承担的义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单位第一人。要义无反顾地承担起消防安全第一责任。再者,从现实角度,虽然单位都有分管领导和责任职能部门,但他们是在主要负责人的委托授权下开展工作的,直接对主要负责人负责,且在消防管理工作中需要人、财、物力的支出,解决问题最终还是由主要负责人同意及落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