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扣什么意思
法律援助抵扣一般指的是增值税抵扣。
抵扣的项目允许其抵扣额在税前的利润中减掉。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时,按照交易金额与税率之乘积,向客户收取的增值税税额。进项税额则指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或服务时,按照交易金额与税率之乘积向销售方支付的增值税税额。当企业购进货物时销货方会给该购货企业出具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前提是购货企业必须是一般纳税人),该发票上所标的讲项税就是购货企业可以抵扣当期应交增值税销项税的进项税额,销项税减去进项税就等于当期应本的增值税。即,增值税抵扣公式为:应支付的税费=销项税-进项税。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个人拥有的应征消费税的游艇、汽车和摩托车等物品与企业技术改进、生产设备更新无关,且容易混入生产经营用品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5、上述4项固定资产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固定资产的运输费用,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综上所述,抵扣在国内一般意义上讲即增值税抵扣,增值税抵扣:应交的税费=销项税-进项,抵扣的项目允许其抵扣额在税前的利润中减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九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