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语申请版权保护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广告语申请版权保护:任何广告词都是由文字组合而成的,想受到知识产权的保护,两种途径申请注册商标与构成著作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文字组合达到一定的显著性才能申请注册商标,广告词往往字数过长,内容描述的是商品的品质,而非商品的来源,这样就不符合显著性要求。其次,文字表达必须要有独创性,体现出足够的智力成果,这样才可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相对而言,广告词更容易受到著作权的保护。
    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 九、 第四十条修改为三款:“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决定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