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是否会自动停止?
法律援助就业后失业金会自动停止,包括重新就业、移居境外、服兵役、退休享受养老保险、判刑收监或劳动教养、拒绝接受工作介绍等情况。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也会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法律分析
就业后失业金会自动停止。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遇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到达退休年龄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或被劳动教养、无正当理由,3次拒不接受劳动保障部门介绍工作等情况,将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拓展延伸
失业保险金的终止条件是什么?
失业保险金的终止条件是根据各国法律和政策规定而定的。一般情况下,失业保险金的终止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失业保险金的受益人找到新的就业机会并开始工作,因为失业保险的目的是为失业者提供暂时的经济援助,一旦找到新的工作,失业保险金将不再发放。其次,失业保险金的受益人可能达到了法定的最长领取期限,根据国家的规定,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可能会有限制。此外,如果失业者不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资格条件,例如找到了兼职工作、自愿放弃工作或者没有积极寻找新工作等,也可能导致失业保险金的终止。总之,失业保险金的终止条件是根据个人就业状况和国家法律规定而定的,失业者需要了解相关规定以避免违规行为。
结语
失业保险金的终止条件因各国法律政策而异。常见情况包括:找到新工作、领取期限到达最长限制、不符合资格条件等。失业者应了解相关规定,避免违规行为,确保失业保险金的正常领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