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组成部门有哪些
法律援助法律主观:
中央政府组成部门包括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国家安全部、外交部、国家发改委、科学技术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等26个。 地方政府组成部门包括经济与信息化厅、教育厅、科学技术厅、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浙公安厅、民政厅、司法厅等部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十条 国务院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召集和主持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委务会议,讨论决定本部门工作的重大问题。 各部、各委员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