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局是干嘛的

法律援助

    振兴局是事业单位。
    振兴局的任务如下:
    1、防止返贫的长效机制,对处于贫困边缘的弱势群体和弱质地区,通过长效方式保障不返贫;
    2、长效稳固的提升机制,保证脱贫成效持续稳定发展。这其中也包括防止“新入贫”的情况,即防止前期非贫困户在面对自然灾害、突发疾病等意外情况时落入贫困陷阱。
    振兴局的职能如下:
    1、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扶贫开发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协调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
    2、负责拟订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全县扶贫开发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并协调实施和监督检查;
    3、负责组织开展全县贫困退出、动态调整和贫困监测工作,指导全县扶贫系统统计和信息化建设;
    4、负责指导协调全县行业扶贫工作;负责全县扶贫开发信息、政策宣传工作;
    5、负责协调管理中央、省、市和县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县扶贫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指导监督和检查扶贫资金的使用;负责组织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的规划、设计、论证、筛选、审批和组织实施;参与信贷扶贫项目的立项、审核、推荐和申报工作。负责财政扶贫项目库建设;
    6、负责制订全县扶贫开发培训计划,组织指导科技推广,实施“雨露计划”及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等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七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以下称国务院地名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名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外交、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林业草原、语言文字工作、新闻出版等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的地名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地名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相关地名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