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不尊重员工怎么办

法律援助

    领导不尊重员工,那么员工是可以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自行维护自己。而且学会使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要员工本人不提出辞职,而且个人行为不满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那么单位是无法辞退员工的。而且单位不得克扣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可不需要离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