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司让做不属于自己的工作可以仲裁吗
法律援助上司可以要求你做一些暂时不属于你职责范围的工作,这些工作不需要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但如果是长期性的工作变更,那就需要通过劳动仲裁来处理,因为这属于单位单方面修改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应该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一起商议决定,任何一方都不能单方面做出变更。
法律分析
上司要求我做不属于我职责的工作,这只是临时的,不需要仲裁。而如果是长期的工作变更,那就属于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变更劳动合同应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任何一方都不能单方面进行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