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哪些申请材料
法律援助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料: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4、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
一、经济适用房购买步骤有哪些
1、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
2、申请。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3、初审和公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并在社区公示。
4、复核。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会同区民政局复核并评分。
5、批准和公示。市住房保障办会同市民政局复核并在市国土房管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经市住房保障办向申请人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准购证明。
6、轮候。市住房保障办应当将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得分高低排列轮候顺序;分数相同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轮候的先后顺序。
7、配售通知。市住房保障办根据房源情况,并按照轮候顺序向申请人发出配售通知。
8、选房。接到配售通知的轮候人可根据配售项目房源情况选择购房或继续轮候。
二、经济适用房费用答疑
网友提问:
买卖经济适用房要交哪些费用?
律师回答:
1、契税:买方缴纳房价款的4%;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减半即按2%收取;
2、买卖手续费:120平方米(含)以下的每套房屋买卖交易的手续费为250元;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500元;
3、印花税:买卖双方各缴纳房价款的0.5%;
4、公共维修基金:房价款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