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经济适用房资格需要哪些资料
法律援助申请经济适用房资格证必要条件
一、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家庭人均收入低于824元月;
二、家庭现有住房人均面积低于16平方米。申请经济适用房资格证须提交五种材料
一、收入证明。各家庭成员由所在单位提供收入情况的说明;失业人员提交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享受失业保障证明;低保人员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证明;自由职业人员由本人提供收入情况的说明。
二、住房情况证明。单位或区房产部门出具的现有住房证明或现住房产权证、住房租赁合同;被拆迁户出具拆迁协议原件(留复印件);无房产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即所有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的复印件)。
四、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丧偶者提供死亡证明、离婚者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
五、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赡养、抚养或扶养证明。(同一户口中家庭成员必须存在法宝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另外,申请人若是退役伤残军人或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注:材料复印要求: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用A4纸复印件。所提交材料共一式四份,分开摆放,顺序如下:
1、申请表;
2、公示表;
3、户口复印件(含首页);
4、婚姻状况证明;
5、身份证复印件;
6、收入证明;
7、住房证明。经济适用房资格证办理程序
一、在户口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并提交户口原件、住房产权证原件或租约等相关证明。
二、自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社区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情况进行核实。
三、经调查符合条件的,由社区公示七天,公示内容为:家庭人口、家庭现住房面积、家庭成员收入等情况,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社区在公示表上签署意见。
四、将申请材料、公示表于每月20日前上报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