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项举措助推英国数字出版业

法律援助

    全球出版业正面临从传统出版向数字出版转型的巨大变革。老牌出版强国英国在这方面走在了世界前列。笔者日前赴英国考察了培生教育出版集团、布莱克威尔集团、牛津大学出版社、剑桥大学出版社等出版机构,对英国发展数字出版的情况有了一定了解,它们的做法对我国出版社不乏借鉴意义。
    通过资本运作,促进主业转型数字化
    英国出版企业的资本兼并或收购行为,已不仅是规模扩张的手段,更成为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重要契机。2007年5月,培生集团利用出售与其整体发展目标不符的“政务解决方案”项目,套现5.6亿美金,成功购入励德·爱思唯尔旗下的哈考特教育和在线学习服务商数字学院公司(eCollege),为教育出版的数字化业务增强了实力,使培生集团超过牛津大学出版社成为占英国教育市场份额最大的出版社。再如,2006年11月,布莱克维尔集团以7.7亿欧元的价格,接受美国约翰·威立出版公司集团的收购,与约翰·威立数字化程度最高的科技、医学出版业务整合后,每年出版约1250种数字杂志,成为约翰·威立最主要的业务板块。
    根据自身定位,探索商业赢利模式
    构建产业链,创建合作共赢的商业模式,是数字出版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英国出版机构普遍根据各自的资金、定位状况等有所取舍,尝试不同的数字业务模式,通过增强和其他产品、服务提供商的分工协作,较好地实现了自身价值。如一些资金缺乏、读者面较窄的小出版社,通过与全球最大的数字印刷公司——闪电源公司(LightningSorce)合作开展按需印刷业务,维持了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再如,许多出版社和谷歌合作开展图书搜索项目,促进了图书销售。据统计,通过谷歌等网站搜索引擎进入布莱克维尔数据平台的流量占据总流量的50%。
    基于数据库,打造集成化数字出版平台
    数据库具有的集约程度高、存贮寿命长、分销环节少、检索快捷等特点,极大促进了出版资源的传播。英国不少出版商高度重视基于各类数据库的数字出版平台建设。如牛津大学出版社借助本校的在线学习系统,建立了资料数据库,用户登录后可以享受特定服务。励德·爱思唯尔出版集团英国公司拥有丰富的内容资源,借助网络媒体的营销、整合策略,不断推出功能强大的数据库产品,始终保持竞争优势。约翰·威立与布莱克维尔合并后,原分属两个平台的数据库资源得以整合,许多期刊都有在线提交和同行评议,以及在线对文章作者的追踪查询功能,为用户提供了更好的内容和服务。
    借力新技术,提供全方位教育内容服务
    互联网的出现,使教育出版进入一个内容更加丰富、教与学直接交流、互相影响的新时代。在战略定位上,英国教育出版机构更加侧重于内容挖掘,提供附加值更高的服务。在此方面,以培生集团的模式较为典型。培生集团投入巨资构建强大的数字产品及服务体系,通过2000多家网站建立起世界一流的教育网络,为客户提供教材制作、教辅更新、教学支持、考试和评估等全方位的服务。其出版的高等教育教材几乎都配有网上软件,如家庭作业、测评工具、学习指南与课程管理体系,方便教师进行在线授课。2006年,新技术产品和服务以及考试和评估业务分别为培生教育创造出约10亿美元的销售收入。
    影响高层决策,与政府形成良好互动
    英国政府是公立学校教材资金的重要来源,教育出版的数字化进程深受政府预算和决策的影响。培生集团、牛津大学出版社等教育出版商积极游说英国政府,并与政府签订共同促进教育数字化的相关协议。尽管由于缺乏适当的防范措施,政府下拨给学校用来购买数字化课程的经费流失严重,但是英国政府对继续下拨经费仍持支持态度,并着手建设、使用用于处理供货和清算的新系统。但是,有研究表明,和印刷类资料相比,数字资料方面的投资并没有有效用于学生学业的发展。在这些教学资源应该怎样利用,特别是如何促进校园中青少年的学习方面,英国出版商正主动与政府、学校加强配合,并作出努力。
    发展按需印刷,联通传统和数字出版
    降低库存、满足个性需求、延长图书生存周期等优势使按需印刷成为数字出版的一种重要形态。近几年,英国印刷业抓住数字印刷的机遇,正向生产自动化、流程数字化,以及高环保要求的印刷技术方向发展。据有关人士介绍,按需印刷使小印量、断版书和绝版书重现光彩,获得不菲的收益。闪电源公司在英国的子公司每年有5万多份订单,每本书的平均印量为5本,每月印刷约60万册图书,并于2004年实现赢利。该公司还将业务拓展到内容管理、数字版权管理、图书物流等领域,建立了拥有10万种图书的数字图书馆,并以平均每周400本的速度递增。
    面对数字化浪潮,我国出版社较之英国等发达国家的出版机构起步较晚,数字出版总体水平不高。中国书业只有适应全球出版发展潮流,博采众长,逐步培育自己的数字出版业务特色和优势,才有可能在未来世界出版格局中占有一席之地。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国会涌现出一批参与国际数字出版竞争的弄潮儿,我们将迎来中国数字出版灿烂的明天。
    一、出版权是什么意思
    1、版权即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版权的取得有两种方式:自动取得和登记取得。在中国,按照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完成就自动有版权。所谓完成,是相对而言的,只要创作的对象已经满足法定的作品构成条件,既可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在学理上,根据性质不同,版权可以分为著作权及邻接权,简单来说,著作权是针对原创相关精神产品的人而言的,而邻接权的概念,是针对表演或者协助传播作品载体的有关产业的参加者而言的,比如表演者、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广播电视台、出版社等等。
    2、专有出版权,是指出版单位通过合作者订立合同,在预定的期限或地域内,获得出版作者作品的一种专有权利;也指图书的出版者依据图书出版合同享有的在一定期限内独占出版他人作品的权利,属于著作权的邻接权。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