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经纪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关系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两份合同相互关联又各自独立,约束不同的法律关系。艺人与经纪公司同时签订《劳动合同书》与《经纪合同》时,《劳动合同书》约束经纪公司聘用艺人作为其员工的劳动关系,而《经纪合同》则包含了委托、行纪、居间、劳动、著作权等多种法律关系,属于具有综合属性的演艺经纪合同。两份合同相互关联又各自独立,约束不同的法律关系,即艺人与经纪公司之间既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亦存在经纪合同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