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零售价违法吗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一般不会构成违法。价格违法的构成一般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第一,价格违法的主体是价格管理相对人,即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第二,价格管理相对人的违法行为是基于故意或过火而作出的,即主观方面有过错;第三,侵害了价格法律规范所保护的客体,即侵害了合法的价格关系和价格秩序;第四,价格管理相对人从事了违反价格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危害后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五)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六)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第十五条 各类中介机构提供有偿服务收取费用,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经营者销售进口商品、收购出口商品,应当遵守本章的有关规定,维护国内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