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最全的武汉市购房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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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最全的购房税费一览
    1、契税:
    2008年11月1日起,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的(别墅类和联体别墅住房除外)契税税率为3%,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为1.5%。而对于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注:2010年10月1日起,个人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契税统一调整为3%。)
    2、二手房过户营业税及附加,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①对外销售个人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的,全额征收营业税(时间界定为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登记时间,下同)
    ②对外销售个人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③对外销售个人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④卖方房屋所有权证是继承、赠与(直系亲属)、离婚分割取得,判断是否满五年的时间界定可为上一手证载时间为准
    ⑤凡属房改房第一次上市交易转移的,可根据房改房协议书签定时间与房改房的发票开具时间(或收件原件)界定是否满五年
    3、看房屋类型是否为住宅,住宅和非住宅税费分别如下:
    ①交易手续费:住宅5元/㎡,非住宅11元/㎡。买方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交易手续费减半征收。首次购房指所有家庭成员。
    ②交易印花税:住宅无,非住宅为总价0.05%。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
    ③房屋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4、土地收益金:使用类型为划拨的需要收取相应的土地收益金。
    土地收益金:按地段等级收费标准×土地分摊面积
    5、个人所得税,分为两种方式:
    ①查账征收计算方法为:(评估价格-房产原值-税金-合理费用)×20%
    ②核定征收计算方法为:评估价格×1%
    转让个人自用5年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者,不再享受个税减免优惠。
    对个人转让住宅能够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能够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采取查帐征收,依应纳税所得额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未能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统一按计税价格的1%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6、土地登记费:33元/套
    7、交易评估费:评估价×0.3%
    8、测绘费:建筑面积×1.36
    9、如果请了中介,还需要交中介费:正常交易价格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