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被大水冲走了,以前是哥哥的名字,妹妹有权利争吗?

法律援助

    您好,房屋登记是联网的,冲不冲走没有影响。如果房产证是哥哥的名字,正常情况下妹妹是没有权利争的。
    如果该套房屋原先是父母的,但已经过户给哥哥,因房屋是不动产,在完成所有权转移登记后,就视为权力转移,原则上一旦完成,就不能任意撤销了,该处房屋就是哥哥的财产,与父母没有关系了。
    如果房屋原本就是哥哥的,哥哥过世后,在没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情况下,可以进入法定继承程序。在法定继承中,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在此种情况下,只有哥哥没有配偶、父母、子女,妹妹才有权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哥哥的房产。
    【相关法条】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__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__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__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