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原则

法律援助

    资产评估原则是工作原则和经济技术原则。
    具体如下:
    1、资产评估的工作原则是指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独立性原则,客观公正性原则和科学性原则;
    2、资产评估的经济技术原则是指在资产评估过程中进行具体技术处理的原则。它是在总结资产评估经验、国际惯例以及市场能够接受的评估准则的基础上形成的。主要包括:预期收益原则、供求原则、替代原则、最佳效用原则、贡献原则、评估时点原则、外在性原则。
    【法律依据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经各级人民政府批准经济行为的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分别由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核准。
    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经济行为的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备案;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所出资企业(以下简称中央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批准经济行为的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由中央企业负责备案。
    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所出资企业的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管理工作的职责分工,由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自行规定。第九条 企业产权持有单位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的政策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二)具有与评估对象相适应的资质条件;
    (三)具有与评估对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专业特长;
    (四)与企业负责人无经济利益关系;
    (五)未向同一经济行为提供审计业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