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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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的确定包括实物类流动资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备的具有实物形态的资产,主要包括各种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实物类流动资产评估是流动资产评估的重要内容;货币类流动资产,是指现金和各项存款等具有现金等价物性质的流动资产。货币类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短期内准备变现的短期投资;债权类流动资产,是指没有一定的实物形态的具有债权性质的流动资产。债权类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各种应收预付款项、待摊费用等。
    评估对象指对其进行市场分析、技术分析和经济分析的规划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论其资金来源是国家预算拨款还是银行贷款或引进外资,也不论是基本建设还是技术改造,只要是规划项目都是评估对象。项目评估的主要依据是规划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结论的审查和再评价,是评估者从长远和客观的角度,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来判明可行性研究的准确程度,对项目可行还是不可行作出最后判断,这就是说项目评估是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的。
    资产评估的范围,整体上来说,主要包括了六个方面,它们分别是指无形资产评估、企业价值评估、股权评估、服务于财务报告的评估、整体资产评估、单项资产评估。
    项目评估内容,项目评估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企业和项目概况评估。依据对企业和项目的调查资料,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市场及规模评估。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市场调查和预测进行审查分析,并根据产品销路及原材料、能源供应情况,评估项目规模;技术和设计评估。通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内容的审查分析,明确拟建项目技术的先进性和可行性;基本数据的预测和分析。测定项目的总投资和分年投资,预测投产后各年的生产成本、销售收入和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