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起诉婆婆破坏婚姻吗?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
不可以,建议妥善处理双方之间的婆媳关系。如果丈夫听从了婆婆的意见,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女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明确表明自己与丈夫之间感情并未破裂,还有和好的可能,并能妥善处理好婆媳之间的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