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合并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援助

    档案合并需要以下手续:
    1、提交申请:需要将档案合并的申请书提交到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如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中心;
    2、提供证明材料:申请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户口本、工作证明、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以证明自己的身份和工作经历;
    3、确认档案信息:人事档案管理机构需要对申请人的档案信息进行核实和确认,如就读学校、工作单位、职务、任职时间等;
    4、同意合并:如果申请人的档案信息符合合并要求,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会同意合并,将相关档案进行合并归档;
    5、领取合并后的档案:合并完成后,申请人可以到人事档案管理机构领取合并后的档案,或者申请机构将合并后的档案通过快递等方式寄送到申请人指定的地址。
    档案合并的基本条件如下:
    1、合并的档案主体必须是同一人,且其身份信息必须能够得到确认;
    2、合并的档案必须是同一类别的档案,如个人基本情况档案、劳动合同档案、考核评价档案等;
    3、合并的档案必须是同一时期或同一阶段的档案,如同一单位或组织内的档案、同一工作或生活期间的档案等;
    4、合并的档案必须是同一级别的档案,如同一单位或组织的部门或科室档案、同一地方的县级或市级档案等;
    5、合并的档案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档案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在档案合并过程中,需要按照相关的程序进行,包括档案审查、档案整理、档案编目、档案装箱等。同时,需要注意保护档案的安全性和机密性,防止档案遗失、泄露或损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四条
    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