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自建房如何提取公积金

法律援助

    一、自建房怎么提取公积金呢
    1、由单位财务或劳资开出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提取配偶的公积金需同时提供结婚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借款合同,到贷款银行的贷款部门打印上一年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对账单(提取之月到上年度本月)并请银行盖章
    4、若用存折还贷款需提供还款存折及存折复印件一份,若用银行卡还贷款,需提供由银行柜台打出的最近一年的银行卡明细一份
    5、到贷款银行的贷款部门签《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书》
    农村自建房可以公积金贷款吗?
    农村自建房是不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根据相关政策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建房、集体土地建房不具备担保、抵押的资格,所以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只能用于出让土地的贷款,宅基地和集体土地,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能办理抵押手续,所以不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们应该对一些常用的法律知识有所了解,这样才能在我们需要帮助的时候运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权利。
    二、请问一下,提取公积金怎么收费的呢?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职工以出境定居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要提供齐全以下资料,由网点经办人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即可提取。需要提交的资料:1.户口注销证明;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3.提取申请人身份证;4.提取申请人广州市内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储蓄卡。职工按政策提交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银行网点审核并即时办理提取销户手续。如已领取对账簿的职工还需提供对账簿原件。以出境定居条件销户提取后不能再办理开户手续(出境定居含港澳台地区),重新取得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可再办理开户手续。提取业务办理场所: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任一经办网点(网点地址详见中心网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