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沙市可以定居吗

法律援助

    普通市民可以申请去三沙市定居,只要满足相关条件即可。
    根据《三沙市户籍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三类人员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三沙市成为常住居民:
    1、在各居民委员会登记在册的居民可申请迁入;
    2、三沙市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省部属单位、外地人民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驻市机构,从外地调动、录用、招收、聘用的人员,符合三沙市调入或人才引进条件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可迁入三沙市;
    3、在三沙市投资办企业,投资数额较大的,投资者本人可申请将户口迁入三沙市。对国家有特殊贡献的流动人口,本人可申请迁入本市
    持三沙市居住证人连续居住满两年可申请常住户口
    三沙市居住证是流动人口在该市行政区域内通用的居住证明。为了更好地体现国家主权,经海南省公安厅批准,三沙市居住证实行特殊制作,其证面图案设计不同于海南省其他市县。
    按照《三沙市流动人口居住证服务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年满16周岁至60周岁的非该市户籍人员在三沙市务工、经商、就业等拟在三沙市连续居住30日以上的,应当申请办理居住证;非三沙市户籍人员满60周岁以上的,在该市有合法固定住所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流动人口,根据本人申请,可以按本规定申办居住证。
    三沙市居住证分有效期最长为一年和有效期最长为三年两种。流动人口在居住地连续就业、经商一年以上或者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辖区公安派出所或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凭就业、经商等证明材料发给有效期最长为三年的居住证。不符合前款条件的流动人口,发给有效期最长为一年的居住证。
    普通人也能去三沙市打工或者定居。具备在三沙市连续居住满两年、参加三沙市社会养老保险满两年、有合法稳定职业、拥有合法稳定住所、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行为五方面条件可前往三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