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维权的途径有哪些
法律援助(1)向工会及工会女职工组织寻求帮助。
工会及工会女职工组织是代表女职工利益的群众组织,因此女职工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所在企业或地方的工会女职工组织寻求帮助。
(2)向所在单位和地方的劳动调解委员会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和仲裁。
女职工因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均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若发生劳动争议后,女职工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或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女职工可以向所在单位和地方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女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可以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
女职工因人身、财产权益受到侵害,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制止和处理;因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受到侵犯,可以要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处理等。
(4)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女职工可以根据被侵权的情况,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财产权益、婚姻家庭权益等)、行政诉讼甚至刑事诉讼,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一、怎样维护好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相关单位和部门应该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妇女权益保护法》、《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等相关法律法规,营造维护女职工劳动权益的良好外部氛围,提高广大女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其次,要加强对女职工的教育培训,提高女职工自我保护和自我发展意识,保护女职工合法劳动权益和自身利益。另外,有关劳动人事部门对各企业单位贯彻执行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在实际工作中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力度,督促企业更好地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