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级别有几级的分别IV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根据天气预报、已经出现降雨情况和实时汛情等,将未来可能出现的洪涝灾害、防汛突发事件等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IV级)、较重(III级)、严重(II级)、特别严重(级)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加以表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第八条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务院的领导下,负责全国防洪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等日常工作。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在所管辖的范围内行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防洪协调和监督管理职责。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国务院的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防洪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洪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等日常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防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