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卖固定资产怎么开票
法律援助公司卖固定资产开票的方法: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且该固定资产已抵扣进项税额时,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的按3%减按2%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这时候应当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当开具普通发票,不能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4、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固定资产主要特征:
1、固定资产的价值一般比较大,使用时间比较长,能长期地、重复地参加生产过程;
2、在生产过程中虽然发生磨损,但是并不改变其本身的实物形态,而是根据其磨损程度,逐步地将其价值转移到产品中去,其价值转移部分回收后形成折旧基金。
综上所述,固定资金的价值补偿和实物更新是分别进行的,前者是随着固定资产折旧逐步完成的,后者是在固定资产不能使用或不宜使用时,用平时积累的折旧基金来实现的。在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时,需要支付相当数量的货币资金,这种投资是一次性的,但投资的回收是通过固定资产折旧分期进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处置资产(包括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应向主管部门或同级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并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处置。
(一)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的处置,在规定标准以上的(具体规定标准由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会同财政部或授权的有关部门另行制定)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会同财政部审批;规定标准以下的审批权限由主客部门决定。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固定资产处置的审批友限。